本报讯 (记者刘斐)10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江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暂行办法》指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以人力资源服务业为主业态,以促进人力资源和人才有效开发与优化配置为方向,以“服务当地、辐射周边、集聚产业、协同创新”为功能定位,以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为一体,由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配套机构在空间上集聚而形成的特定功能性载体。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行政府申报、专家评估、择优认定等程序,需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论证及发展报告、入驻机构相关材料等申报材料。
为加强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管理监督,《暂行办法》指出,地方政府负责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管理工作。要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园区日常管理工作;要整合人才、就业、社保、财税、金融等公共服务资源,为园区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要加大对园区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