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继妍)10月26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增幅位居中部六省前列,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首次破万元,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
前三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34元,同比增长9.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5位、中部六省第2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72元,同比增长8.4%;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35元,同比增长9.2%;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91.4%。工资性收入是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专家分析,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各类积极因素不断累积,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平稳,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提供基础保障。特别是就业形势走势良好。今年起,我省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合力调节居民工资水平。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改善,仅上半年,全省新登记企业8.6万户,同比增长19.4%,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7.3万户,同比增长16.5%。此外,房屋出租市场升温、民生保障齐头并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都推动了居民收入的增长。
与此同时,前三季度,我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97元,居民消费支出首次进入万元行列,同比增长10.4%,比上年同期加快1.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加快1.0个百分点。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观念逐渐发生变化,交通、教育文化娱乐及医疗保健等生活品质消费支出增长明显,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结构转型优化,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逐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