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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时间:2018-11-10

本报讯 (记者宋海峰)我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持续释放。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577个村组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据了解,全省将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达到全省总数的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培育一批经济强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抓好这项改革,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突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促改革成果及时显现。各地在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引导农民发展股份合作的同时,注重完善集体产权权能,逐步探索赋予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相关权能。鹰潭市余江区率先开展了赋予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退出、继承”等4项权能试点,改革取得了实效。今年前三季度,全省8万多个农村集体完成了清产核资,清查出资产2923622.51万元,清查出集体土地总面积5863.68万亩,量化资产190911.99万元。

为放活经营权,我省先后出台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全省搭建了11个市级、100个县级、1454个乡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互联互通”,使土地流转行为更加规范、流转期限更长、流转价格更高。今年以来,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率翻了近一番,提高到39.7%。同时,全省农垦系统大力推进农垦改革,加快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正在打造一批大型农垦企业集团,切实增强农垦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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