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实习生郭倩 邓琼
11月1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进入实施阶段,企业每月应准确核算当月农民工劳动报酬,制作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送经办银行据实发放。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建设领域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据介绍,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该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监督、管理工作。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建设施工企业、建设劳务分包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经办银行由建设单位与企业协商确定。经办银行根据与企业签订的工资代发协议,配合企业设立专用账户。”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设立专用账户和通过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务)部门负责审查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专用账户的设立。企业应主动纳入农民工工资管理大数据平台,并配备劳资管理员,做好专用账户管理所需数据的采集、管理、申报等工作。
至少要将10%工程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据介绍,我省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由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与经办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设立专用账户,委托经办银行通过专用账户为该项目的农民工发放工资,企业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和经办银行约定工资代发日。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企业应将建设单位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企业、经办银行三方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
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使用农民工工资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农民工实名信息。据介绍,农民工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岗位、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联系电话等。
普及农民工工资条本人确认后由银行发放
以往农民工工资的结算以简单的合同协议为主,甚至有一些为口头约定,今后,我省还将普及农民工“工资条”。
我省明确,企业每月应准确核算当月农民工劳动报酬,制作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送经办银行据实发放。经办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核算表,逐月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卡中,并上传至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经办银行不得擅自动用农民工专用账户资金,否则将承担一切后果,同时由政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