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璋 通讯员何华丹)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规范实施“交钥匙工程”,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在“交钥匙工程”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发出通知,要求解决最困难群众的最基本安居。
“交钥匙工程”是通过政府、村集体加大投入、建设的一批具有“无偿”性质的农村保障性住房项目。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持“解决最困难群众的最基本安居问题”的定位,绝不能搞“拔高标准”“吊高胃口”,要严格界定对象范围,必须是无自有安全住房的无劳动能力和经济能力的极度困难农户,不能搞对象范围扩大化。要合理确定工程标准,一切要立足于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
通知强调,要精准把控“交钥匙工程”数量。在确定标准和认定规则的情况下开展对象排查和核定,并合理确定年度“交钥匙工程”项目总量,绝不能过度过量实施。要做好“交钥匙工程”存量去化。此前已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抓紧落实农户入住,尚未竣工的项目要抓紧工程扫尾,尽快达到入住条件并落实分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