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钟凤、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萍乡一男子两次混入男方迎亲队伍伺机到新娘家中盗窃现金。11月13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宣告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7月,被告人易某先后两次在他人家中婚宴摆酒时,混入男方迎亲人群,先后跟随男方迎亲人员进入嫁女方张某、文某家中,盗窃张某家现金3400元,盗窃文某家现金4900元。在第二次盗窃即盗窃文某家现金4900元时,将现金藏匿于被害人家中后,在继续作案过程中被群众抓获移交公安机关,现金4900元被追缴并返还给受害人。(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