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碧玉
当前,已有数万只候鸟飞抵鄱阳湖。作为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候鸟和湿地资源丰富,生态优势突出。如何守护好鄱阳湖候鸟天堂,让候鸟数量持续稳定增长?
近日,记者获悉,今年沿湖各地各部门开展湖区联合执法巡查940余次,清除“天网”160余张、2.3万米,解救并放飞候鸟6000多只,平毁非法围堰12处、面积6400亩,办理刑事案件16起、行政案件20多起,有效打击了危害鄱阳湖区候鸟和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管理“一盘棋”
鄱阳湖岸线长、面积大、交叉地带多,候鸟和湿地保护成为多地区、多部门共同肩负的长期任务,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联保委”)发挥综合协调的强有力作用,推动沿湖各级部门形成上下“一盘棋”,共同开展保护工作。
横向方面,沿湖各地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深入湖区开展“地毯式”排查,严打侵害候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鄱阳县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起,追究刑事责任人3人;办理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打掉经营贩运候鸟窝点2个;清除“天网”4张;收缴省重点保护动物56只、省“三有”(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128只,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纵向方面,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层层签订责任状,让保护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沿湖各地将保护工作纳入地方年度考核目标,并不断升级巡湖设备,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巡防队员工资和宣传活动的开展。南昌县、进贤县、共青城市、万年县、东乡区,将保护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范围;湖口县按照“谁经营管理,谁负责保护”原则,明确湖区管护责任;柴桑区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和具体人员,报区纪委,依法追究责任;新建区坚持“守住湖区、管住猎具、卡住车船、盯住餐桌”……
省林业厅实行“一约谈、三暂停”工作机制,对没有做好保护工作的地方,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暂停林地征占用审批、暂停林业项目安排、暂停评优评先;省政府发文通报沿湖各地保护工作的考评结果,并兑现上一年度100万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奖惩效应逐步显现――我省基本实现“三无一杜绝”和“两个确保”(即湖中无天网、毒饵,路上无非法携带和运输候鸟,餐馆酒店和市场无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犯罪案件发生;确保湖区无候鸟大量死亡,确保候鸟数量只增不减)的目标。
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鄱阳湖候鸟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滥占乱垦、围堰养鱼等破坏湿地影响候鸟栖息行为,在湖区腹地、县与县交叉地带猎杀和毒杀候鸟的问题时有发生,随着候鸟在湖区栖息呈分散趋势,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由于起步较晚,沿湖各地参与巡护的人员、经费、装备不够;个别地方执法力度不够;远程监控网络等信息化建设滞后,保护难度大、效率低;各地区尚未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交流、合作机制,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更为有效的工作合力;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主要用于周边群众农作物的赔偿,覆盖范围和受益人数有限,“人鸟争食”的矛盾给保护工作带来难度。
联保委将推进沿湖各地跨区域巡查巡护,特别是关注候鸟栖息的重点地段、区域和易被开发和破坏的湿地,加强对湖泊承包户和渔民的监管,紧盯有破坏候鸟和湿地行为“前科”人员和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农贸市场、餐馆、酒店等;沿湖各地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公安、市场监督、水利、农业等部门的配合,适时联合执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合力;发挥联保委监督作用,对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