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省司法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切实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11月19日,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从现场获悉,律师服务团由51名执业律师(含公职律师)组成。
成立51人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介绍,律师服务团成员是从全省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质较高、志愿环保事业、有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经验的执业律师中遴选和聘任51名律师组成。据了解,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雷为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首任团长。
“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制定;协助企事业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为政府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江涛表示,如对服务团律师在执业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故意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或处分,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以及其他专项推荐资格。
在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唐锋看来,律师团的专业服务将助力环保产业健康成长,同时也将让环保产业的相关单位面临更为严格的检视。
“律师团成员很大部分是设区市的立法专家,可以充分反映基层执法人员所处困境,提高环保立法质量。”省司法厅律师协会秘书长罗中锦说,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服务专精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其对于环保基层执法提供的法律意见更具可行性,也能避免挫伤基层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事件一再发生。
依法审批三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是保障和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除成立“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外,目前,江西已经依法审批了三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标志着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实现了重大突破。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局局长万筱泓介绍,目前全省主要从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环境经济类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和其他包括于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等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鉴定共七个领域来布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