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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45元

时间:2018-11-20

本报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洪城水业公告称,自2018年11月1日起南昌上调各类别用水价格,南昌现行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45元。

10月18日,南昌市召开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会上提出两套调价方案,即在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基础上每吨拟上调0.5元或0.6元。近期,南昌市发改委、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下达〈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法案〉的通知》。

根据《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规定,南昌水价分类、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制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水价调整后,现行一级居民用水价格(每吨1.58元)上调0.45元,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合计2.98元;二级居民用水价格(每吨2.37元)上调0.68元,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合计4元;三级居民用水价格(每吨4.74元)上调1.35元,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合计7.04元。

合表用户用水价格(每吨1.6元)上调0.45元,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合计3元;非居民用水价格(每吨2.37元)上调0.68元,代收污水处理费1.4元,合计4.45元;特种用水价格(每吨7.9元)上调2.25元,代收污水处理费1.4元,合计11.55元。

据介绍,考虑低保家庭承受能力,本次供水价格调整后,南昌水业集团将对低保用户在原有每月补贴9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7元,即每月每户补贴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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