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文高翔、全媒体记者何柳斌报道:日前,南昌湾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文生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审理刘某金等四被告人盗伐林木一案。
今年3月至4月,刘某金雇佣刘某水、刘某、刘某源三人,驾驶面包车,3次前往湾里区梅岭镇梅岭村庙前自然村高某彪自家山林盗伐杉树、梓树,由刘某金分4次销出。刘某水、刘某、刘某源分得部分佣金,刘某金卖得林木赃款计7960元。
经现场勘验,4名被告人在梅岭镇梅岭村庙前自然村高某彪自家山林盗伐杉树46株、梓木5株。经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被盗伐的林木蓄积量共计10.4669立方米。案发后,4名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生态赔偿协议,补植了杉树50株、梓木8株,赔偿被害人7960元赔偿金,并取得谅解。
庭审中,4被告人当庭认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