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涂文华报道:11月26日,南昌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生活环境创建工作部会议,发布《南昌市生活环境创建工作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南昌细化18项实地测评点位,分别以2018年11月15日到2019年2月中旬为攻坚迎检阶段,2019年2月中旬以后为常态长效阶段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中央文明办调查组暗访南昌发现100多处问题
会上,播放中央文明办暗访南昌市街头视频,从视频中了解到,中央文明办对南昌市主城区测评了300多个点位,发现了七个方面的100多处问题,其中生活环境创建领域存在的问题占了大头,针对此次中央文明办暗访组查出的问题,中央文明办决定,限期南昌三个月时间整改。
对此,南昌市副市长宋铀指出,行百里者半九十,2018年是南昌市能否保住“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关键之年。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城市管理精细程度不够,交通秩序不顺畅、市容保洁不精细、共享单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久治不愈;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不规范;部分市民文明行为失范,乱扔乱抛垃圾现象仍然较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对南昌全国文明城市“复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宋铀表示,今后三个月内,南昌将面临中央文明办不打招呼、实地考察的暗访形式,进行年度测评,依据测评成绩确定是否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进行实地暗访调研,对南昌市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暗访调研,依据整改成效和群众评价,提出是否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的建议。宋铀提出,南昌市生活环境创建部要必须靠前一步、主动出击,以优异成绩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每隔500米至少有一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
为确保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南昌市生活环境创建部根据方案细化18个实地测评点位,做好实地测评中负责的工作。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2.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3.建成区背街小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装灯率100%,亮灯率≥95%。
4.建成区背街小巷: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
5.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建成区内的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8.社区及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9.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10.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1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2.医院: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3.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地铁)、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5.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地铁)、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6.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地铁)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或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17.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或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18.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在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