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张慧斌 王珠 新法制报记者徐明摄影报道:11月27日上午9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三十一期“决胜执行难――赣鄱执行利剑之吉赣会战”全媒体直播活动,对信丰县法院、于都县法院、新干县法院、安福县法院的多起执行案件进行了现场直播。
法官抓“老赖”现场
多地同时现场抓“老赖”
9时整,于都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春家中、黄某克夫妇的店面和孙某超的葡萄园,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春在该院有标的约400万元的20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孙某超欠款本金及利息近2万元。被执行人黄某克夫妇,涉案标的金额近80万元元。在当地基层组织干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春、黄某克、孙某超依法进行了拘传,并对张某春的住房进行了搜查。
9时55分,新干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位于新干县七琴镇钱塘村下钱塘组王坑山场的执行现场。该案被执行人曾某昌、彭某香夫妇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三案,执行标的金额64万余元。目前,被执行人曾某昌名下的财产只有这处220亩山场,林地使用期限为50年。在七琴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对山场进行了查封并公告。执行法官现场制作了评估笔录。
法院现场对“老赖”宣判
9时30分,邱某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在信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现场直播。
2017年9月,信丰县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波偿还原告甘某万借款本金704400元及利息,邱某福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朱某波、邱某福未履行义务。庭审中,邱某福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庭进行宣判,判处邱某福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次现场有16名失信被执行人旁听庭审,许多被执行人在法律的震慑下当场履行了义务,支付了共计37.68万元的案款。此外,还有5名被执行人当场写下承诺书,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当天上午,该院还对1名失信被执行人戴某予以司法拘留。
9时56分,安福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安福县西门车站路口处,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陈某的车辆进行查封。该案系申请人肖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本息1237798元。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与交通警察密切配合,在联动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下,陈某配合法院查扣车辆。执行法官宣布拘传陈某后,将其带往法院。
此次直播活动共持续2个小时,全国60余家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报道,26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直播。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观摩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