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通讯员况慧美、于刘根、记者周再奔报道:“对付‘老赖’我们自己真没辙!还是你们执行给力……”11月2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熊某来到南昌市新建区法院执行局,感激地将两面印有“为民解忧、依法办案”的锦旗,分别送到执行法官和协助办案的法警手中。
据悉,2015年10月13日,申请执行人熊某年仅11岁的儿子在租住的房屋玩耍时,不慎从房屋三楼楼顶北侧坠落身亡。由于楼顶天台的围墙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熊某一纸诉状将房东喻某、罗某夫妇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喻某、罗某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原告熊某、孙某夫妇等各项费用共计127519.2元。因被告喻某、罗某夫妇并未履行判决义务,熊某于去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喻某、罗某夫妇在新建区有自建房和商品房各一套,并在该区北郊菜场附近开了一家化妆品店。
鉴于被执行人有一定履行能力,在与其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今年2月将被执行人喻某在其家中成功抓获。迫于拘留压力,喻某当天就履行了3万元赔偿款,并与申请人熊某达成了每月分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
不料,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又故态复萌,无论申请人怎么追讨,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余款一分也不肯出。
面对这种明明有履行能力、却屡次挑衅司法权威的“老赖”,法院打击起来可是毫不手软。案件于近期恢复执行后,法院在今年11月的一次周末“猎赖”行动中雷霆出击,一举擒获正在自家店内看店的被执行人罗某。将其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告诉罗某,若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不仅要对其实施拘留,还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法院执行彻底震慑住的罗某,终于幡然醒悟,认识到一味逃避执行只会招致更为严厉的制裁,于是主动要求执行和解。最终,该案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8万元了结该案。被抓的当天下午,罗某便联系其家属带钱来到法院,按协议约定履行了赔偿义务,该案由此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