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之前的一段时间,家住抚州市乐安县增田镇增田村的袁先生,出门前携带一纸证明成为常态。
这证明是抚州市临川公安分局上顿渡派出所开具的,因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在全国联网的“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袁先生必须携带证明自证清白,应对每次盘查。“从去年7月开始,往返上顿渡派出所五六次,经办民警一直称‘正在处理之中’。”11月21日,袁先生找到党报帮你办栏目反映情况。当天,记者将此事反映至省公安厅,在该厅介入下,最终将袁先生的身份信息,从“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中删除,还了他清白。
莫名成了“吸毒人员”
去年6月,袁先生因为驾驶证到期,到乐安县车管所更换新证。“工作人员接过身份证,查询后告知自己是吸毒人员,不能更换新证。”袁先生称。随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带着袁先生去派出所验尿。
“我洁身自好,怎么会是吸毒人员呢?”袁先生感觉莫名其妙。
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袁先生才得知,自己的身份证遭到他人冒用,冒用其信息的人在临川区上顿渡镇吸毒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身份信息被上传至“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
业内人士表示,身份信息纳入“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后,使用身份证时辖区派出所相关设备上就会出现警示,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对其进行审查和强制尿检,且系统名单是终身制的。
正因如此,“榜上有名”的袁先生现实生活中有了诸多不便,每逢坐火车出差到异地住宿,或者网吧上网,袁先生总会受到警方的特别“照顾”,除了搜身、搜查行李箱甚至还要采集尿液等。
身份信息被朋友冒用
不得已,去年7月3日,袁先生来到上顿渡派出所反映身份信息被冒用一事。
经办民警将他的身份证号码输入“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后,资料显示:身份证号码、名字,住址和袁先生的完全一致,只是所附照片迥异。
“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了吸毒人员的照片是发小袁海(化名)。”袁先生说。
经办民警让袁先生进行了验尿、验血、验指纹、拍照比对等一系列程序,又经填写资料、询问谈话、对比查询,上顿渡派出所发现袁先生的身份信息确实被同村村民袁海冒用后吸毒被拘,并记录在案。
之后,经办民警告知袁先生会尽快以材料的形式向上级汇报再进行处理。
“因为急着更换新驾驶证,多次催问,经办民警均表示在办理之中。”袁先生回忆,今年4月2日,他又来到上顿渡派出所追问。经办民警告诉他,材料遗失,需要重新做一系列检查,袁先生积极配合,并于当天回家等待结果。
4月4日,得知袁海回家,袁先生电话通知了经办民警。上顿渡派出所民警赶至袁海家中将其抓获。经询问,袁海对冒用袁先生身份信息一事供认不讳。上顿渡派出所为解决袁先生生活中的困扰,给他开具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证明。
信息被删 重获清白
“袁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事实存在。”临川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士表示,因为从全国联网的“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中删除袁先生的信息,按照程序需要经过省缉毒总队审批。此前,上顿渡派出所已经按照相关程序提交了材料,不知为何没有通过审批。
11月21日,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迅速让省缉毒总队相关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该工作人员说:“查询后发现,上顿渡派出所上报的材料有缺失,已通知对方补齐材料,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可将袁先生从‘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中删除。”
11月23日下午,省缉毒总队收到了上顿渡派出所补齐的材料。因23日是周五,11月26日一上班,省缉毒总队依法将袁先生的身份信息从“吸毒人员管控查询系统”中删除,并将袁海的身份信息上传至该系统。
获悉“吸毒人员”身份信息被删除后,袁先生连声用3个“感谢”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
此外,公安部门提醒居民日常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果居民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袁海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临川公安机关处罚。
本报记者 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