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钟凤、聂婷、见习记者薛柏武、记者周再奔报道:盗窃电缆线离开现场时被公安民警发现,为抗拒抓捕,小偷竟与民警对打,被制服后还慌称其有艾滋病趁隙逃跑……12月1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萍乡市湘东区法院近日以被告人汤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萍乡市湘东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今年42的汤某是萍乡本地人,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在社会上无所事事,遂谋生了盗窃电缆线卖钱的想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23日凌晨,汤某骑摩托车来到湘东区湘东镇盗窃电缆线120米,离开现场时,遇见前来抓捕的湘东派出所民警叶某。叶某表明身份后,汤某弃车逃跑,叶某在后面紧追不舍。
在追赶过程中,汤某从地上捡起一块木板与叶某持警用伸缩棍对打,被制服后,汤某谎称有艾滋病威胁说要咬人,并做出了咬人动作,随后,汤某剧烈挣扎,挣脱后逃离。经评估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4700元;经鉴定叶某伤情为轻微伤乙级。汤某逃离后,最终在拱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押送回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以及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汤某属抢劫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被告人汤某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后,持械暴力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且以其有艾滋病要咬人威胁民警,其行为与使用暴力相当,足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故其行为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