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讯 (记者刘小荣、何深宝)12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九江市浔阳区甘棠街道能仁寺社区的九江市教育局职工宿舍4栋,这里的10户居民准备加装电梯。
记者看到,该宿舍楼只有1个单元,共7层。这栋楼是2001年建成的,现在基本上是老年人居住,3楼以上的居民多年前就希望加装电梯,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近日,得知该市出台了《关于中心城区鼓励有条件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3楼以上的10户居民就立即自筹资金34万余元,向九江市房产部门申请加装电梯。
“目前,九江市中心城区申报加装电梯的居民楼有105个单元,满足加装电梯条件的有10个单元,其中3个单元业主已签订协议并编制了加装电梯方案。”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科长钟祥民说。
据初步统计,九江市中心城区未配置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既有住宅楼有7201栋,涉及居民约10万户。随着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解决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的问题日益迫切。为此,今年初,该市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惠民工程”之一。该市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保障安全、简化手续,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出台了《关于中心城区鼓励有条件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有条件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这也是我省首个加装电梯地方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九江市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工程费用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可通过三种方式筹集:一是受益业主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允许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二是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是业主协商一致,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该市规定,凡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未设电梯的4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楼,在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前提下,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均可申请在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用地红线内加装电梯。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尽可能减轻居民加装电梯的负担。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每部财政补贴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