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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雇人倾倒固体废物至南昌新建 当地检方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时间:2018-12-22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任德志报道:今年4月,广东省某鞋材制品厂委托李某跨省运输30余吨废物污泥,倾倒在南昌新建区西山镇茅岗村魏家自然村路旁。12月20日,记者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公益诉讼办案程序,30余吨固体废物污泥最终被运回广东作无害化处理。

2018年4月,新建区环保局接到相关举报后,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倾倒的固体废物污泥进行扣押。

“经过检测,该废物污泥属于列入《国家固体危险废物名录》的含金属铬的固体危险废物。我们驻区环保局生态检察工作室了解该情况后,针对李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问题通知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派员提前介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一部副部长、员额检察官段平伟介绍,该院启动了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对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

最终,新建区环保局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了案件情况,上级环保部门与广东方面环保部门取得联系,由广东方面环保部门督促该鞋材制品厂将30余吨固体废物污泥运回广东作无害化处理,避免了此批废物污泥对环境的污染。

据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去年7月份以来,该区人民检察院共计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均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属于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属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属于生态环境领域2件。现有4件已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纠正,挽回国有财产50万元,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危险废物30余吨,其余4件正在落实整改中。

新建区检察院还将加强公益诉讼与环保督查机制的衔接,加大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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