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颖)2018年12月29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积极推进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据统计,2018年,58个资金整合县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162.49亿元,年终计划整合资金124.34亿元,已整合资金121.08亿元,整合率达97.38%;24个国定贫困县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113.64亿元,年终计划整合资金94.65亿元,已整合资金90.46亿元,整合率达95.57%,24个国定贫困县实际整合率、实际支出率均达到中央绩效考核满分要求。
以往,到县里的各项涉农扶贫资金都是“戴帽”下达,由各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决定项目和资金投向。“撒胡椒面”的资金使用方式,使贫困县在脱贫攻坚中能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有限,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为解决这一难题,我省通过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管道出水”,把钱往一处投,劲往一处使。
我省不断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因需而整、应整尽整,注重整合实效,加大对贫困县倾斜力度。各资金整合县均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了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积极指导各地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年度目标任务规范项目库建设,并组织业务骨干,对资金整合县当年年初和年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审核,切实提高整合质量,推进跨部门使用和跨类别打通的扶贫资金得到实质性整合,加快整合资金支付进度。
我省还加强对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的跟踪问效,积极落实县级实施主体责任,提高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在扶贫开发绩效考核中的分数权重,评价、考核结果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