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孤残儿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可享受12年免费教育……”1月2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了解到,该市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让城乡困境儿童“有病可医、有学可上”。
据了解,困境儿童包括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困境儿童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或扶养人无抚养或扶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
南昌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符合规定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起付线上给予倾斜。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与此同时,南昌市通过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解决困境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做到“零拒绝、全覆盖”,确保困境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对孤残儿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中3至6周岁的困境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给予助学资金补贴。南昌市还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
此外,南昌市要求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