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月7日,记者获悉,为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过冬生活,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下拨中央冬春救助资金3.99亿元,支持灾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2018年,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先后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5次,多次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并紧急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应急管理厅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启动全省冬春救助调查摸底工作,精心编制《2018-2019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需求报告》,扎实开展重大灾害会商评估,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又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快冬春资金下拨进度,重点安排好偏远山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救灾资金发放;切实加强冬春资金管理使用,严把资金补助标准关,原则上每人每天补助不低于5元,每户救助资金不低于600元、不高于3600元;切实加快倒房重建进度,确保春节前所有倒房户搬入新居,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