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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扶贫让贫困群众收获更多幸福感

时间:2019-01-08

本报讯 (记者郑颖)“感谢党和政府让我获得了新生。”1月5日,余干县东塘乡东风村贫困户李扬芳激动地说。去年,她因患尿毒症进行了换肾手术,医疗费要20多万元,经过一站式结算,最后她只花了2万多元,大大减轻了她的负担。

过去的一年,有太多像李扬芳这样的贫困户享受到保障扶贫带来的福利,让他们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我省针对3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一系列保障扶贫政策。

加大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抓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达每人每年4080元,高于全国同期扶贫标准20%;同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省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年5460元和4200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孤儿达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散居孤儿达每人每月730元;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分别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对农村36.6万困难残疾人和30.9万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精准比对推进教育扶贫。运用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电子档案信息系统,核实江西户籍在读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和大学66.4万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实现贫困学生系统化、准确化管理。2018年,全省共资助学生151.19万人,发放资助金41.26亿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47.23万人,发放资助资金10.54亿元;建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服务机制,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岗位和创业教育、创业担保贷款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健康扶贫实行“三升两免一降低”,即提升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免除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个人参保费,降低贫困人口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全省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有效防范了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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