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陈璋)近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理了数起因商铺管理不规范导致业主欠费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并就案件及时向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据悉,该院在审理朝阳新城某物业公司诉邹某、陆某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涉案楼盘的底层部分店面,被商铺业主租赁为餐饮店,而相关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造成油烟、噪音污染,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邹某、陆某等业主因而拒交物业费以示抗议。
法院认为,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既是小区的服务者,也是小区的管理者,对于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侵权行为,应尽到制止及报告的义务。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协调处理好纠纷,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本身存在一定过错。
为保障物业公司服务到位,西湖区法院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一、针对餐饮店的油烟排放、噪音污染问题,建议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在小区公示栏中张贴,予以公示。二、加大业主权益知识宣传,提高业主维权意识。告知业主委托相关部门对油烟排放、噪音污染等情况进行检测,如确实存在排放超标导致业主利益受损的情况,可建议其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责任方主张权利。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相关物业公司应认真落实整改计划,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法院。
西湖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分析物业合同纠纷个案,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书,在该院尚属首次。“这可以使物业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纠纷,对规范公司管理、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