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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时间:2019-01-15

本报鹰潭讯 (记者钟海华 通讯员王富林)自2015年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鹰潭市余江区坚守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大力实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现了稳定与放活兼顾、公平与效率统一。

“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一户只能一宅,建新必须拆旧”……这些鲜活、接地气的宣传标语在余江乡村随处可见。在宅改过程中,余江区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提出乡镇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所有权;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村小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由村小组委托村民事务理事会行使所有权,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余江始终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各村以统一的面积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并采取有偿、无偿退出和有偿使用等不同办法,促使村民退出超占宅基地和多宅部分;对历史形成的超占多占、且确实无法退出的,一律由村民事务理事会以有偿使用的办法进行收费调整。退出的户数面积、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一律张榜公布,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合法合理合情、公开公平公正。

余江区在宅改过程中,积极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允许农房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将农房以转让、租赁、合作、入股的方式进行流转。锦江镇铁山村仓储用地、杨溪乡杨溪村旅游用地、平定乡洪桥村工业用地、潢溪镇渡口村旅游用地共4宗48亩成功入市,成交金额累计达384万元。“沉睡”的土地资产得到激活,农民财产性收入得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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