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1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我省发布《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全覆盖,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一批小作坊通过提升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1年底,全省建设约1000家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每个县〔市、区〕10家)。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
按照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要做好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实现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率90%以上。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联审联办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酒类、肉类、米面制品、豆制品、糕点等重点品种和农贸集市、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城镇主次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频率;常态化开展食品小作坊“双随机”检查、督查检查;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清理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对产能逐渐提高、规模不断扩大的食品小作坊,积极鼓励其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各地建设适合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集中加工区,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供优惠政策鼓励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加工区生产经营。争取至2021年,每个设区市创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1至2个;积极培育米粉、年糕、熏肉、腊肉等富有江西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出台食品小作坊品牌创建推广优惠和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传统食品小作坊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每年对其传艺授徒给予相应补贴。在食品小作坊申请低息免息贷款、租金减免、供水供电供气补贴、进入交易场所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