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吴斌、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1月16日,记者获悉,日前,都昌县人民法院集中向江西某水泥公司52名职工发放最后一批工资款20万元。
陈某某等52人均为江西某水泥公司职工。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截至2016年,共拖欠员工工资款近100万元。为此,陈某某等人申请仲裁,获得支持。但该公司未能履行偿还义务,陈某某等52人向都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歇业状态,所有资产无法在短时间内变现。为保障陈某某等52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沟通为该公司引进外资,最终一家异地企业接受了承租该公司厂房的方案,承诺按月支付租金。法院终于将该公司所欠的工资款全部执结到位。(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