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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试点“基准电价+浮动机制”

时间:2019-01-17

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1月15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今年将在32家年用电量达到4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水泥企业试点,鼓励与发电企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促进市场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实现交易电价的“能升能降、随行就市”。当发电企业发电成本在双方约定周期内降低到一定比例时,将传导更大让利空间至电力用户;反之,电力用户将与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发电成本上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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