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石鹏报道:1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江西省环境质量月报(2018年12月)已经出炉,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高达88.0%,比上年同期上升29.9个百分点。
据监测,2018年12月,全省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88.9%(含县界断面),比上年同期上升3.8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水质为优或良好。
重点河段中,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监测水质为Ⅱ类;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54%,省级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65%。
环境空气方面,各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64.5%~100%,其中,萍乡市优良天数比例最低(64.5%),景德镇和上饶市最高(100%)。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主要污染物中,全省设区城市PM2.5浓度月均值为43μg/m3,比上年同期下降38.6%;PM10浓度月均值为62μg/m3,比上年同期下降40.4%。(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