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州讯 (记者李耀文)实行重点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审批时间压缩至过去的23%;逐个环节明确12个职能部门审批时限,项目部门审批时间压缩为32天;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由原来的228项精简为111项,精简率达51.3%……近年来,抚州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为企业“松绑”,经济发展后劲增强,发展质量稳步提升。2018年,全市新增“四上”企业283家,其中当年新建投产企业156家,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企业127家。
自2013年以来,抚州市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权力事项共计253项,取消市本级158项证明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实现清单动态管理。同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推行,有效增强了经济发展活力。此外,不断加强“一单二库一细则”建设工作,在全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示”抽查工作机制,对环保、食品、安全生产、金融投资等领域企业和未年报企业、标识为“红色”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减少或不予抽查。
为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抚州市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编制公布证明材料保留和取消清单,大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大幅精简办事事项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切实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目录清单和办事流程图,着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