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体现。3月2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今年我省将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出台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营商环境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方和部门,从严从快问责处理。同时,向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看齐,开展对标提升十大行动,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我省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我省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聚焦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水电气、获得信贷、纳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通关效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对标提升行动。
9月底前,确保企业开办注册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实现不动产登记“一门受理、一窗联审、一次缴费、一网办结、只跑一次”,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底前,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将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事项纳入施工许可流程并联办理,推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取消各类保证金、押金、证明等“搭车”事项。
营商环境是“软实力”,但需要“硬措施”来托底。今年底前,我省将制定出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并对11个设区市和部分试点县(市)开展统一评价。同时,定期组织全方位、全领域的专项督查,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个性问题列出清单整改,共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