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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寸土”产生“寸金”效应

时间:2019-04-17

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4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综合运用用地、用电、信贷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差别化政策,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提出,今年5月底前,我省将出台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细则,并在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分别选取1个以上县(市、区)或开发园区(组团)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建设企业“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产业、用地、财税、环保政策和科技支持等综合手段,加大对高产出企业激励力度,倒逼低产出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加快企业“亩产效益”提档升级。明年我省将全面建成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标准化体系和各项政策细化措施。

土地资源闲置是最大的浪费。为提高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率,我省今年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相挂钩,倒逼各地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到明年,全省市、县(区)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全面进入3年以内。同时,为加快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我省将重点对城市、建制镇、开发区(园区)建成区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监测,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通过政府主导再开发、原土地权利人自主再开发、市场主体参与再开发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实施城镇低效用分类处置。

此外,我省将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制度,明晰土地出让的投资、能耗、环境、亩均税收等控制指标,通过政府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以市场化方式遴选高质量项目。今年将在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分别选取1个国家级开发区(组团)先行开展工业“标准地”工作。明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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