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3个月,在7月5日这一天,司机胡先生取回了自己的重型半挂车。此前,胡先生驾驶重型半挂车在福银高速罗针互通发生交通事故,因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难以达成一致,胡先生的车“躺”在福银高速施救队,被阻止开出。
眼看每个月要还上万元的车贷,重型半挂车却在“睡大觉”,6月29日上午,心急如焚的胡先生向党报帮你办栏目求助。7月1日,在记者介入后,胡先生与江西高速投资集团抚州管理中心临川养护站意见达成一致,并在时隔几日后,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损失赔偿存分歧
4月9日9时许,胡先生驾驶重型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福银高速公路496公里时,撞到道路左侧护栏后侧翻,车辆及所载货物和路产受损。4月11日,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六支队一大队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胡先生要支付施救费和赔偿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福银高速施救队事故处理档案》显示,胡先生造成的此次事故动用了两台吊机,再加上其他费用,总计27980元。抚州管理中心临川养护站开具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通知书》显示,当事人胡先生需要赔偿护栏板、骨架护坡、反光标志牌面等,共计101445元。
胡先生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他第一时间了通知了保险公司。结果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与临川养护站开具的赔偿费存在较大差异。
事故车辆“被滞留”
“到施救队取车时,被对方告知需要临川养护站通知放行才能取车。”胡先生开重型半挂车多年,之前出过交通事故也没遇到取不出车的情况,他还表示,“临川养护站扣了车,却不给任何单据。”
临川养护站为何扣留胡先生交通事故车不放行?临川养护站路损员谢朝杜称,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没有到位,所以不能放车,交了钱自然会放车。对于养护站是否有执法权扣车?他解释说:“我们不是扣车,是滞留车。”
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为何存在如此大的差异,谢朝杜解释:“我们是按照相关文件核算出来的。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进行评估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我们是不认可的。”
胡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则表示,如果按照10万多元这个标准赔偿,在公司是完全行不通,这就需要胡先生自己掏钱。
僵持不下,胡先生一筹莫展。“并不是耍赖。”胡先生称,重型半挂车已经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可是保险公司请来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得出路产损失大约4万元。如果差价由自己来垫付,似乎说不过去。
双方协商问题解决了
临川养护站此举是否合法?6月29日,谢朝杜答:“这个要去问领导。”他进一步说:“如果放了车,我们找谁赔偿呢?我们不与保险公司发生关系,只要赔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他甚至称,如果胡先生觉得我们滞留他的车辆有问题,可以报警处理。
当天上午,主持工作的临川养护站副站长潘志刚对此问题也不做任何答复,只表示“采访需要走程序”。
在赔偿未能谈拢的情况下,养护站是否能扣车?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养护站并不具备执法权,也无权扣车或者滞留车。在养护站送达《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通知书》后,当事人如果不履行赔偿义务,一般流程是养护站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经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路产损失账单,向法院起诉追偿。如果担心赔偿无法到位,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车。
7月1日,记者来到江西高速投资集团采访。没过多久,潘志刚短信回复记者,“我们已经跟车主联系了,正在努力解决。”并称“非常感谢媒体的社会监督,我们会有序对接好,服务好过往司乘人员。”
7月5日,胡先生给记者发来短信,保险公司赔偿了临川养护站高速公路路产损失40025元,福银高速施救队施救费15500元,胡先生取回了被临川养护站“滞留”近3个月的重型半挂车。
对此,江西高速投资集团相关人士解释,养护站开始与保险公司没有谈拢。后来,我们也找了第三方评估,经双方磋商,考虑司机第二年保费会增加,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进行了减免。
本报记者 余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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