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卞晔实习生郭英琦)记者7月24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以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包括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通知指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百日行动”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每月登录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各地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访、交叉检查等,保持高压态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强化警示教育和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百日行动”将采取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凡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安全生产标准化降级处理,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