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实习生夏宇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方维芳
当前,已经进入高温雷雨季节,这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期。省安委会7月下旬启动的“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首战瞄准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简易工棚非法存储近2000件烟花爆竹、紧邻居民区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24日、25日,省应急管理厅派出暗访组对都昌县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暗访,发现存在大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安全隐患令人心惊胆战。据了解,去年9月,省安委会曾对该县这一情况进行查处,并要求挂牌督办。为何一年过去却收效甚微?
紧邻居民区民房内非法存放着大量烟花爆竹
简易工棚非法存近2000件烟花爆竹
近年来,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都昌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利用零售点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去年8月,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对都昌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挂牌督办的函》,要求九江市政府对都昌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进行挂牌督办。
“九江市都昌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零售点在农村民房里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部分仓库与学校、办公楼、居民区等距离过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7月初,省应急管理厅又接到群众举报。是举报人信息有误还是顽疾难除?7月24日,省应急管理厅派出暗访组,直奔都昌县进行暗访。
根据举报线索,24日下午,记者跟随暗访组来到周溪镇都昌县冠荣生态农业农民合作社,这里是一处用钢结构搭建的简易工棚,工棚里零散堆放了一些农机工具以及化肥等。工棚的一角100余平方米被围了起来,围墙上分散地贴着“严禁烟火”、“注意防火”等标语,透过锁着的卷闸门缝隙,暗访组看到围墙里放满了烟花爆竹。爬上围墙边堆放的化肥,暗访组看到,围墙内满满当当存放了很多烟花爆竹,靠右边一角整整齐齐码放的烟花爆竹差不多和围墙一样高。暗访组估算了一下,将近有2000件,且烟花和爆竹混合存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工棚门口,一群村民正在干农活,有一人蹲在一旁抽着烟。据悉,他们是租住在这里的外地种田户,今年才来到这边,围墙内的烟花爆竹是谁存放的、什么时候存放的一概不知。
暗访组成员、省应急管理厅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正处级监察员殷建华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必须在专业仓库储存,未经批准、许可都不允许储存,所以这是典型的非法存放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者在简易工棚内围了一块地作为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通风防潮等都无法达到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非法存储点设在居民区民房内
核实完周溪镇非法存储的情况,暗访组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土塘镇,根据举报线索,这里也有一家非法储存点。顶着30多度的高温,记者跟随暗访组来到一处三层民房,民房大门上了锁,无人居住,透过门缝,可以看到里面存放了许多烟花爆竹。因为找不到屋主,暗访人员无法进入详查。
沿着民房旁边的小路,暗访组来到土塘镇烟花爆竹专营店。专营店在一处民房内,民房在居民区内,离主街道约50米,对面是土塘社区综合服务站和自来水厂,后面是一处粮食加工站。民房右边是住宅,左边搭了个简易的房子,走进简易房,暗访组发现,这里同样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有地毯红、大富豪、和天下、富贵红等多个品种,多为浏阳、万载生产,有些已经开封售卖。零售点老板告诉记者,这里有100多件,是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存放在此的,还没来得及拉走。
记者看到,该简易房屋顶为木质结构,没有窗户,里面非常闷热。暗访组清点数量时发现了简易房内还有一个简易门,推开简易门,里面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几十平方米内放满了烟花爆竹,仅留人行走的空隙,有些堆放的烟花爆竹快到屋顶了。这间房内的烟花爆竹也是混合存放,种类更为丰富,有大富大贵、金冠花开、聚宝盆等。暗访组粗略统计了一下,这处民房内存放的烟花爆竹超1000件。
殷建华告诉记者,这处非法储存点的危害更大,高温天气,非法储存点没有任何防潮、通风措施,而且处在居民区内,旁边还有粮食仓库、自来水厂、社区等。烟花爆竹属于民用爆炸物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无法预测。
零售点以售代存 防爆箱形同虚设
离开土塘镇烟花爆竹专营店,暗访组又来到鸣山乡烟花爆竹专营店。专营店也在一处民房内,一楼是店面,二楼是住宅,后面是老供销社的老旧农资仓库。
殷建华告诉记者,去年8月他们曾来这里查处过,烟花爆竹就存放在农资仓库里。见到暗访组一行,零售点老板显然知道暗访组的目的,一一打开仓库。走进仓库,暗访组发现,这里的情况和去年类似,除了堆放了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外,仓库内还存放了许多烟花爆竹。据统计,大约有200余件。仓库门口新安装了两个防爆箱,老板告诉记者,防爆箱也是用来存放烟花爆竹的,费用不菲,目前还没有投入使用。
“我这都是剩下来的货,不是新进的。其实我们也不想进这么多货,但是县公司有要求,完不成销售指标要扣钱。”店老板无奈地告诉记者。
根据举报线索,在阳峰乡巢文政村一处民房内,也非法存储了大量烟花爆竹。25日上午,暗访组来到巢文政村,根据举报信息找到了这处民房,但大门紧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叫来了村干部。据其介绍,房主目前在都昌县城赶不回来,前两年确实是做烟花爆竹生意,但去年发生意外就没做了,家里可能还有些剩货。房主弟弟打开大门后,暗访组发现,院内共有3处民房,在一处民房内,暗访组发现了约30件烟花。这些烟花爆竹大多已经过期,且很多属于超标的出口产品。
殷建华介绍,过期烟花爆竹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私自存储,经营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回收及时处理。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是主因
据介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具有与其经管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必须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同一企业多处设立烟花爆竹存放点。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办法》还要求,零售场所的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殷建华告诉记者,我省规定,根据零售点的面积,一般10平方米的零售点最多只能存放15大件、30箱,而暗访的店面面积都在10余平方米,存放量远远超标。
通过两天对四个零售点的暗访,暗访组发现举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3个零售点均利用原供销社农资、化肥仓库或民房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部分储存点紧邻民房,安全距离及安全条件均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个零售点撤销后,过期烟花私自存放,没有及时回收销毁。暗访组表示,将立即责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缴。
暗访组认为,都昌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利用零售点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顽疾难除,原因主要还是与经营公司没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经营公司储存能力不足,无限量向零售点供货,造成零售点大量非法存储;另一方面也和当地经营企业垄断经营,没有竞争有关。此外,还暴露了当地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