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杨碧玉)7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级财政已下达2019年补助资金30亿元,支持全省2万余个自然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自2017年以来,我省连续三年补助新农村建设省级村点整治建设,迄今已投入90亿元,支持全省6万余个省级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
我省采取省、市、县三级共建方式,连续4年开展省级村点整治建设,确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25户以上不迁并宜居保留村组”的整治建设任务。4年省级财政将投入120亿元,市、县两级将对等投入120亿元,全省总共投入240亿元,支持全省8万余个省级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
省级村点补助资金坚持普惠制,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安排预算,每个村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15万元、市级6万元、县级9万元。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