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记者陈文秀报道:3月27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正式建立“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不断简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承接业务的信息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
我省规定,凡不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不得在江西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和从事建设活动。凡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各级住建部门不得要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缴纳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强制扣押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资料等直接或变相设置门槛,限制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地承揽业务。(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