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付强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在南昌九龙湖“众邦MOHO项目”工地,“钢筋工”卢忠保被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要求驾驶叉车运送模板,结果不慎掉入外墙基坑中,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尽管施工方已支付18万元医药费,但卢忠保往后能不能站起来仍是未知数。
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坦言,卢忠保没有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操作叉车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仅如此,事后经九龙湖管理处综治办调查,发现该项目管理混乱,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南建筑)还涉嫌将主体工程违规分包。目前,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表示将介入调查。
涉事工地
钢筋工被要求开叉车酿事故
“我老公明明是钢筋工,为何会被要求去开叉车?”对于意外的发生,伤者卢忠保的爱人何冬梅真名百思不得其解。
一份按有中南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名字、卢忠保家属手印,由九龙湖劳动监察中队负责人见证的《情况说明》介绍了事发经过――中南建筑是南昌九龙湖片区“众邦地产MOHO项目”总承包单位,四川省泰岳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岳劳务)为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于2018年5月28日进场,卢忠保为该劳务公司钢筋班组工人。
6月11日17时至18时许,受泰岳劳务现场负责人王勇指挥,卢忠保在工地驾驶叉车运送模板。在倒车过程中,撞坏防护栏,不慎掉入4#楼外墙基坑中。
事发后,卢忠保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卢忠保左胫骨平台粉碎性并髁间骨折、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右外踝骨折、右足骰骨等多发性骨折,左小腿开放性外伤,全身多次挫伤。
《情况说明》中提到,住院治疗中,伤者家属多次到项目部反映泰岳劳务不再承担伤者治疗费用及赔偿,卢忠保在医院治疗费已所剩无几,中南建筑出于人道主义,2019年7月14日垫付伤者医疗费两万元整。
7月15日,在项目辖区派出所出警协调下,泰岳劳务委托人王朝军表示,泰岳劳务7月13日前已承担部分治疗费用,现无力承担卢忠保的后续治疗费及赔偿。
后来,在有关各方沟通下,中南公司书面承诺,将保障卢忠保治疗费。
到目前为止,伤者仍在医院治疗,泰岳公司已支付15万元医药费,中南公司支付了3万元医药费。
与此同时,何冬梅着手了解事发原因。
对于事故是如何发生的,王勇受访时回忆称,此前,他多次找到卢忠保要求其驾驶叉车运送模板,但卢忠保并没有应允。事发当天,中南公司项目技术部有关负责人找到卢忠保再次提出这一要求,卢忠保这次答应了。
“因为中南公司管我们钢筋验收,有要求我肯定要去做。”躺在医病床上的卢忠保告诉记者,他开始驾车叉模板,后来就发生了事故。
没操作证属于无证驾叉车
在何冬梅看来,中南公司作为总包单位、泰岳公司作为工地现场负责单位,明知卢忠保是钢筋班工人,还要求其去开叉车,这是为了赶工期“乱弹琴”,暴露出工程管理存漏洞。
卢忠保称,原本,运送模板是木工班的工作范畴。由于木工班缺人缺车,才让只略懂驾叉车的他“硬着头皮上”。
受访时,中南建筑该项目相关负责人王志波认为,这是泰岳公司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按照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要求,工地500米以内的范围归劳务公司负责,“叉模板是泰岳公司的工作范围”,中南公司只是督促泰岳公司完成份内工作。
王勇则称,事发之前,卢忠保与中南公司项目技术部有关负责人沟通好了,他只是支付了300元油钱给卢忠保。王勇还透露,卢忠保没有依法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属无证驾叉车。
记者了解到,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从事工程装卸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严格的岗前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可以上岗。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南建筑该项目经理肖森森坦言,卢忠保确实属于无证驾叉车。
“事发以后,我们才知道(无证驾车)的。”肖森森说,由于泰岳劳务施工缓慢,影响到工程进度,又引发了事故,目前,中南建筑与其签订了《退场协议》。
“我们多次催促,但是中南建筑的工期仍然滞后了半年。”众邦地产项目负责人危先生告诉记者,原本今年2月底,该工程相关楼栋应该封顶,但现在工地上缺人,工程迟滞不前。现在,中南建筑已经违反了双方订立的施工合同。至于让钢筋工驾叉车是否与催工期有关,危先生称,这是施工单位的问题,与开发商并无关系。
九龙湖管理处:工程管理混乱存诸多问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应进行公示。
但是,在调查中,记者并未在工地上看到相关公示信息。
对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九龙湖管理处综治办主任喻春林表示,事发之后,在巡查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该项目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隐患存在未能及时消除等问题。
“该项目管理异常混乱,否则不可能发生上述事故。”喻春林说。
8月12日,记者了解到,卢忠保的伤情已被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下一步,卢忠保将进行伤残鉴定,待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与施工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
对此,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黄永强律师认为,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载体。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从《项目部内部班组集体经济承包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书》等材料及王勇处了解到,泰岳公司从总承包单位(中南建筑)处承接了众邦MOHO国际项目主体框架结构(约8万平方米)工程;而泰岳公司又将众邦国际项目工程地上地下(部位)及其附属工程图纸所示的钢筋工程的全部作业以及成品半成品保护王作内容承包给他人。
黄永强称,依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在黄永强看来,中南建筑是以分包为名,将主体工程承包给泰岳劳务,有违规之嫌。
此外,卢忠保还举报,该工程存在不按规划和施工图纸施工,疑似偷工减料的情形,诸如该工程“地下室一层人防梁3轴KL90剪力墙内没有加固梁”、人防门防爆梁植筋一头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等问题。针对卢忠保举报的上述问题,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表示将介入调查。
黄永强还称,长期以来,建筑行业的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不仅常常引发偷工减料,危及建筑质量,还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推手。相关政府部门应严格履职,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