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下达我市首轮东江流域横向补偿资金1亿元。至此,首轮横向补偿资金15亿元已全部到位。
据了解,2016年10月,江西省、广东省签订了《关于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6年-2018年)》,成为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先行者。协议明确我市在考核达标的基础上每年可获得江西省、广东省各补助1亿元、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3年共计15亿元。协议签订后,我市重点实施了东江源区污染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建设,共计实施79个项目,总投资18.88亿元。
目前,我市正在扎实推进首轮东江源区生态治理项目的实施,同时也启动了新一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刘姗郭东阳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