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邬国全、全媒体记者刘健报道:新余男子周某拒交5元停车费,徒手掰弯栏杆。8月18日,经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调解,周某赔偿物业700元,为1分钟“任性”掰栏杆付出了代价。
8月11日,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南源路某小区有人将小区门口栏杆掰坏了。民警赶到时,当事人已离开。
经调查,当天,周某开车进小区,装修自家住房。当晚7时左右,周某开车离开,在小区出入口岗亭收费处,语音系统播报“收费5元”。周某称没听说进小区要收停车费,便与保安郭某理论。郭某称停车收费已经实行一个多月,停车超过2个小时就要收费。但周某不听,仍强行要郭某开栏杆放行。见郭某不动,周某便气冲冲地下车,徒手掰开栏杆,约1分钟后栏杆变形弯曲,周某遂开车离开,郭某报警。
随后,民警组织周某与小区物业经理钟某调解。经调解,周某负全部责任,赔偿物业栏杆损失7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