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西湖金都小区8号楼5号、6号杂物间的业主,在公共通道建楼梯,改杂物间为住房并强占他人墙面,这让小区其他业主意见很大。日前,县规划执法大队已将违建楼梯拆除,对于该业主改杂物间为住房并强占他人墙面的行为,县住建局物管办已责令其整改。■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吕甜甜/文
有业主在公共通道建台阶,改杂物间为住房
在都昌西湖金都小区8号楼的一条公共通道上,一扇灰色门的下方有个台阶格外显眼,它是业主为了方便进出而搭建的。这个台阶引来多数业主的不满,因为它不仅影响了美观,更占用了小区的公摊面积。
业主曹女士称,台阶是8号楼5号、6号杂物间的业主冯师傅搭建的,他私自将杂物间改成住房,将后方墙面打通并装上门,因为门到地面有一段落差,便建起了台阶。
曹女士说,冯师傅不仅搭建台阶,还违规加层。曹女士的车库与冯师傅的杂物间隔着一条公共通道,冯师傅为了加盖一层,竟私自在曹女士车库的一面墙上钻孔打槽钢,利用两面墙的槽钢铺水泥,最后再用砖头封好。
曹女士告诉记者:“原本公共通道上方是铝合金通风口,由于冯师傅的违规占用,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家车库的通风和采光。”
为了能让冯师傅不再继续施工,恢复占用墙面,曹女士曾多次找冯师傅协商,对方不但不答应,并坚称自己已经从开发商处买下这块公摊面积,曹女士家的墙面他也有份,仍要继续装修,曹女士要他提供购买合同,冯师傅却拿不出。
西湖金都小区物业经理余先生称,对于冯师傅的说法,并没有确切的证据,他提供的一份买卖证明,并未盖有任何公章,不具备法律效益,由于物业没有强制执法权,目前只能进行调解。
执法人员拆除台阶,责令恢复杂物间原貌
《问政江西》(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介入后,都昌县“五型”办介入,针对冯师傅占用公共通道搭建台阶,县规划执法大队已到现场进行拆除。而对于冯师傅改杂物间为住房并强占他人墙面,县住建局物管办李主任解释,公摊面积属于业主共有,不能随意买卖,且冯师傅并未有合法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责令其恢复建筑原貌。目前,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已经下达,如果冯师傅坚持不拆,将报给县规划执法大队,联合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县规划执法大队谢队长表示,只要县住建局报过来,一定会将违建拆除,恢复建筑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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