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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业主占公共露台建光伏电板引发小区业主争议

时间:2019-08-31

公共露台搭建的钢架近一层楼高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8月28日,南昌市西湖区橡树湾小区业主反映,有业主在公共露台圈占约200平方米,搭建了近一层楼高的钢架。“安装上光伏发电板后就成了房子”。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业主占公共露台搭建引不满

橡树湾第十一栋楼房二楼的裙楼露台近期成了业主关注焦点。7月25日起,露台上有人开始在施工,很快,占去露台大幅面积、比围挡墙还高出不少的钢管框架,因过于显眼,引起了业主的注意。“钢架这么高,站小区平地上都能看到那里搞违章搭建。”业主刘先生说。刘先生并非第十一栋楼房的业主,对于这样的搭建行为,他笑着表示自己管不了,“反正也没损害到我的利益。”

不过,倒也有不少比刘先生更关心小区事务的业主,他们对此颇为不满。“露台是公共区域,全体业主所有的,不能私自占有。”第十一栋业主涂女士是站出来反对搭建的发声人之一,搭建者是她家楼下的业主,而钢架正好处于她家的窗户下。“顺着钢架就能爬到我家,我家的安全无法保证。”涂女士说,个人顾虑是她出来阻止搭建的首要原因。

然而,小区微信群里的业主却还有其它担忧:“遇大风天气支架松动脱落砸伤路人怎么办?”“遇火灾楼上居民无法逃生怎么办?”不少业主则指责搭建者私自圈占公共区域,要求有关部门能依法拆除。

建光伏发电设备意在搭棚?

于是,就有业主将露台搭建一事向小区物业、桃花镇综合执法队进行了反映。7月28日,因属无手续违建,桃花镇综合执法队到现场叫停了违建行为,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然而,仅停工了数日,又恢复了违建施工。”涂女士表示。

涂女士告诉记者,她找到楼下的违建业主,对方称建光伏发电设备,是国家支持的环保项目,相关的手续他都已取得,是一定要建起来的。

8月28日上午,记者随同涂女士等人来到现场看到,露台上搭建起了数百平米的钢架。据业主称,他们估测过,面积约有200平方米,钢架高度2.8米。“只要在钢架上安装光伏面板,沿着围挡墙封住,就成了遮风挡雨的房子。”涂女士等人猜测,建光伏发电设备其实只是幌子,真实的目的是想搭棚。

桃花镇综合执法队:因无手续叫停但后又补交了

华润置地(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橡树湾小区的经理告诉记者,此前这名被指违建的业主在开始搭建前曾找到过他,“他跟我说要在露台搭建环保的东西,希望我们物业同意,我就提醒他不要损害了其他业主利益,他说办到了手续。”

该名经理说,后来,他们就接到了很多业主的投诉,反映有业主占露台违章搭建,“那是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我们物业说了也不算,全体业主说了才算。”

随后,记者来到了桃花镇综合执法队,负责该起违建案的工作人员封志良告诉记者,他们此前接到业主投诉橡树湾有人在公共露台搭建,到现场查看,了解到是建光伏发电设备,但由于被投诉业主无法提供相关手续,他们进行了现场执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8月28日上午,被指违建的业主给他们补交了两份手续,来证明自己是获得批准的合法项目。

“他有手续,搞光伏发电也是国家政策支持的。”说着,封志良还拿出了对方提供的两份手续,记者看到,一份为请求物业公司、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在露台安装太阳能家庭分布系统的申请书,上面盖有“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老洲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另一份是“光伏发电勘查联系单”并盖有相关电力部门的印章。不过,记者注意到,“光伏发电勘查联系单”手写字的勘查意见中提到了一点:缺少物业同意书。

封志良表示,对方提供了电力部门、居委会同意他在露台建光伏发电设备的材料,说明是有手续的,他们就不能认定是违章建筑了。

占用公共场地搭建不需要业主同意?对此,封志良称,就目前对方提供的手续,能不能允许建,“要问了领导才知道”。

老洲居委会印章系“领导打电话”指示盖的

那么,上述提到的两份同意建的手续材料,是否能证明露台搭建就合法呢?

记者采访到出具该份“光伏发电勘查联系单”的电力部门负责人,他对记者解释道,橡树湾业主向他们提出申请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后并入国家电网,他们并没有同意橡树湾的业主的申请,该份“光伏发电勘查联系单”只是表明他们受理的该业主的申请,盖章只是规范操作,上面也清楚注明了还缺少物业同意书。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小区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并入国家电网,如果是在公共区域,必须提交征得业委会、物业公司同意的证明,由于橡树湾没有业委会,所以对方提供居委会同意的证明也可以,但其并无物业公司的证明,所以他们没有同意。

在老洲社区居委会盖章的申请上,记者看到,经“居委会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在自家露台(楼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分布式系统”。对此,涂女士等人质疑:“业主公共区域,居委会有什么权利同意!居委会怎么能随便盖章?!”

为此,记者采访到了桃花镇老洲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负责人丁小刚书记,他表示,印章是他盖的,“我本来是不同意盖的,但是领导打电话来,他自己也说可以办得到手续,所以就盖了。”

露台是业主共有的,居委会有权盖章同意搭建?面对质疑,丁小刚表示“我会叫他(把盖章申请)拿回来”。

律师:占公共露台需经所有业主同意

就此事,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亮认为,公共露台归所有业主所有,个人如要占用,必须征得所有业主同意,对于公共区域的使用,物业公司、居委会并不是所有权人,无权替所有业主做决定,否则就是侵犯了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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