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宜春讯 (记者胡光华)近年来,宜春市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始终把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连续20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设区市”。
宜春抓牢主体责任“龙头”,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格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修编时,优先布局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开耕地,已划定的耕地红线,绝对不能突破;工业项目、城市建设为基本农田让路,已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对不能随便占用。在项目建设的选址上,能用荒地不用耕地、能占劣地不占好地、能少占地绝不多占地、能存量挖潜则不用新增土地,做到依山就势搞建设,因地制宜搞发展,呈现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良好态势。
保护好耕地,既要“节流”更要“开源”。宜春巧做“加减法”,不断改进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做“加法”时,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三轮驱动”。近年来,全市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共815个,新增耕地20.9万亩。率先在全省启动的“旱改水”工作,使耕地质量、数量实现“双提升”。用足用活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减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为城镇建设减少占用耕地3.5万亩,今年以来退出宅基地400余万平方米。
宜春还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动态巡查监管网络,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员、动态巡查员、特邀监督员、村级协管员“四员”上阵。同时,对所有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宗宗立案查处、件件落实到位。严格实行重大案件交办督办、典型案件公开处理、重点地区警示约谈制度,坚持以法律的震慑促进耕地底线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