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支兵、曹章保报道:7月 30日,江南都市报A05版以《距离县政府不足700米 环评报告却称远离县城》为题,对萍乡芦溪县花果山砖厂(全称为芦溪县温埠煤矸石机砖厂)改扩建项目环评材料漏洞百出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关注。1个多月来,记者多次与芦溪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县环保局局长胡远华、芦溪镇党委书记林江等人取得联系,但得到的回复含糊其辞。
1问:砖厂占地面积究竟是多少?
在芦溪县环保局公布并批复的环评报告显示,砖厂占地2 万平方米,合约30亩。但砖厂总经理陈波出具的临时用地许可证(芦国土资字〔2018〕010号)显示,用地面积为6670平方米,也就是只有10亩。记者查阅发现,在萍乡市政府官网" 环保督查信访处理结果公示" 栏目中, 《关于反映" 芦溪县政府后面的温埠机砖厂污染环境问题"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显示,砖厂占地面积约15亩。以上3 个数据,均有官方来源,究竟哪一个是准确的?为此,记者发函向芦溪县政府核实。针对疑问,芦溪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情况说明》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只说" 该砖厂于2018年 7月 25日在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名为芦溪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有效期为2 年,办理使用面积为10亩,具体是指机砖厂厂棚内机砖加工和原材料堆放使用的面积。"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等,因为这些足以影响环评结论的形成, " 批复临时用地10亩,环评报告说30亩,明显是‘欺上瞒下’,想蒙混过关,此风不可长。"
2问:是否有去现场了解情况?
连日来,不仅有温埠村的村民投诉,更有当地公务员反映砖厂距离芦溪县政府大楼太近。砖厂生产时,在县政府的大楼就能看到冒烟。环评报告称" 远离县城" 实在太离谱,并质疑芦溪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是否去了现场。针对这个疑问,《情况说明》称,经审查,项目地址不属于县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后续,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严格审查审核。但是,对于环保报告文本中的纰漏如何处理、有没有去现场,《情况说明》只字未提。
3问:环评要不要征求村民意见?
’记者注意到,《情况说明》承认,在2016年 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环保督察下沉萍乡督察期间,由于该厂轮窑年久失修,配套除尘脱硫设备老化陈旧处理效果差,导致粉尘烟气排放和噪声扰民问题多次引发群众投诉,分别于2016年、2017年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采访中,温埠村不少村民质疑,被严厉处罚的砖厂竟还要改扩建,环评过程中也未征求他们的意见。 《情况说明》称,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环保督察以来,在芦溪县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该厂决定进行技术改造,以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6年)规定,该项目属"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中的‘全部" ’类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环评未提出公众参与要求。且项目在受理前已由温埠村管理处、芦溪镇政府出具了相应意见。不过,温埠村管理处、芦溪镇政府出具的" 意见" 究竟是什么,是否体现了温埠村村民的意思,《情况说明》并未提及。
4问:环评报告纰漏如何处置?
在之前的采访中,芦溪县环保局负责环评审批的涂峰承认" 环评最终还是要看企业的环评报告,环保局环评审批权限其实一直在弱化,"而芦溪县花果山砖厂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存在如此多的瑕疵、纰漏,芦溪县打算如何处置呢?是将错就错,还是及时纠正?公众将这个问题抛出来了,但并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情况说明》仅说,将会进一步加强对该厂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继续与群众做好思想沟通和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将继续加强对环评文件质量的审查,督促环评单位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芦溪镇党委书记林江也承认,环保督察" 回头看" 时,该砖厂也是" 挂了号",前段时间自己亲自到温埠村周边走访,也发现村庄马路周边确实扬尘比较大。林江说:"要责令砖厂进行整改,不能糊弄老百姓,不能牺牲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