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童梦宁
“今年开学收费这么贵啊?我的孩子才上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一共交了1200多元,其中仅新增的课后服务费就达500元。”9月1日开学之日,兴国县的红军子弟小学、一小、二小、三小等县直小学多名家长陆续向本报反映,从本学期开始,该县要求8所县直小学新增课后兴趣班,收费标准为每学期500元,这些学校班主任通过微信群,通知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但他们碍于班主任情面,基本上“被自愿”地交了这笔钱。
据了解,2017年,教育部下文要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今年兴国县推出的课后服务涉及8所县直小学2.4万余名学生,目前已缴纳500元报名参加课后兴趣班的学生有6200多人,而多数家长持观望态度。
不少家长表示,课后服务是件好事,能帮家长解决“没时间接孩子”“孩子无人看护”等难题,学校对此进行适当收费也是合理的。但家长们质疑,兴国县设立的500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有没有获得审批?收取的费用如何使用及分配?是否建有监督机制?到底该如何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是否应制订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带着这些疑问,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开学新增500元收费项目,监管部门称系“正常收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8所县直小学虽都挂出了由县教体局统一制作的“兴国县小学收费公示牌”,但公示牌仅列出了3项代收费项目,即音像教材费(语文、英语)、校服费、教辅费,而包括新增的500元课后服务费(即课后兴趣班费)在内,已实施收费的十余项代收费项目并未列入其中。
课后服务费是家长质疑的焦点问题。9月2日上午,面对记者采访,就学校班主任通过微信发布的课后服务收费通知及相关交流信息等内容,兴国县红军子弟小学、一小、二小、三小等数名家长一一截图发给记者。记者注意到,针对家长提出“收费是否有文件依据”的质疑,有的班主任回应:是县教体局要求的,有的则回复:交不交钱是你们的事,我只是传达会议精神。
8所县直小学中的数名校长及老师均坦承,县教体局尚未下发有关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文件,只是在8月27日,要求下属机构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以下简称青少中心)召集学校分管负责人开会,商讨课后兴趣班课程及收费标准。学校只是执行,无权定价及收费。此外,因县教体局和青少中心均未下发相关告知文件, 9月1日受理缴费报名时,仅由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群向家长发通知,这更让家长们质疑。
兴国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一名刘姓负责人表示,就家长反映的课后服务收费问题,该部门已介入调查。据他解释,省教育厅下发了相关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文件,且文件明确可以收费。所以,学校在遵循家长自愿前提下,按要求收取课后服务费,是正常收费行为。
兴国县教体局纠错,将走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
据了解,目前,8所县直小学共受理了6200多名学生缴费报名参加课后服务,预收款总计达300多万元。这笔款仍由这些学校保存,下一步将按要求统一转入青少中心。
就500元课后服务费的质疑,青少中心主任蔡周英解释,为帮助家长解决孩子放学后无人看护、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县教体局要求该部门结合本县实际,坚持自愿原则,在8所县直小学新增下午兴趣班,开设的课程有小作家(写作、阅读)、全脑思维(数学题型讲解)、英语口语训练、器乐及足球等。根据该部门常规的校外活动项目收费标准及社会培训机构行情,这些兴趣班的收费每人每课时最少需30元至40元。8月27日,经与这些学校共同商定,该部门按自设“最低标准”即每人每课时10元,并再予以优惠,最终敲定课后兴趣班费为每人每学期500元。但在操作中,该部门确实考虑不周到,未先征求家长意见或书面告知,便要求学校预收费,引发家长质疑。
据了解,9月2日下午,青少中心已进行补救,紧急印制《致家长一封信》,明确告知课后兴趣班课程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强调自愿参与原则。次日,43名此前已缴费的家长提出了退费,现费用均已退还。
9月5日,县教体局副局长王守叶表示,要求青少中心新增课后兴趣班,系该县落实上级文件开展课后服务的过渡性安排。但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县直小学的班主任解释不当,且未完全坚持自愿原则。下一步,县教体局将与县发改委联合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上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除已退费的43名家长外,其余6200余名家长被收费,到底该如何处置?目前青少中心制订的课后兴趣班课程能否如期开课?截至9月11日记者发稿,兴国县教体局均未做任何回应。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9月6日,就调查了解到的兴国县课后服务收费问题,记者反馈到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何少加表示,课后服务工作涉及多方面,其本质是利民、惠民,且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课后兴趣活动服务主要是发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但要坚决防止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现象。为此,今年8月底,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坚持“自愿选择、公益惠民、科学合理”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记者注意到,为保障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自愿公开机制、日常管理机制、成本分担机制、教职员工合理报酬机制。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各地要根据课后服务性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适当减免。
针对课后服务收费等事项,《意见》要求,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返还学校,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同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正常履行职责和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作为服务性收费的,其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记者手记
做好让家长满意的课后服务
“孩子早放学,家长没下班”。面对课后监管空档期,有的家长不得不将孩子交给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辅导、托管,还得每学期掏出数千元费用。兴国县推出课后服务工作,以“最低标准”进行“良心收费”,应是一个好的服务民生的举措。这既有利于减轻家长负担,又有利于更多孩子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提高自身综合素养。
教育收费向来是家长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事项。然而,兴国县教育部门对新增的课后服务工作,既无任何意见征求稿,也无任何公示,更无政府审批程序,仅以县青少中心和几所学校“商谈”,便定下每人每学期500元的“优惠价格”,引来家长的不满和质疑。
课后服务涉及成千上万学生家庭,政策性强,备受家长关心。实施部门均应进行调查摸底,征求家长及学生意见,争取社会各界认同和支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规范履行收费审批程序,并加强监察监督,才能稳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