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黄玉娟、邓平记者薛柏武报道:许多驾驶员对酒驾乃至醉驾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运气好,或者小心驾驶就不会受到处罚。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高某某、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高某某为南昌某高校在校生,2019年5月18日,高某某为送正在生病发烧的同学王某某去医院,不惜触碰法律红线,酒后仍抱侥幸心理半夜驾驶小型轿车搭载被害人王某某、孟某某,在行驶至高新区某学校路段时,追尾碰撞前方被害人熊某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高某某受伤、孟某某轻微伤、王某某轻伤一级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43mg/100ml。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高某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月29日13时许,胡某某在某饭馆吃饭,期间喝了二两多白酒。事后,胡某某不顾法规,无所畏惧地驾驶自己的小汽车开往高新区某主干道,因乱停放车辆挡住了别人的车道,双方争执不休,遂引来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发现胡某某身上有酒味,对其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后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3.34mg/100m1。
高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胡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