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左阳天报道:鼓励开发区实行档案封存、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为人才签证、停留与居留、项目与奖励申报、执业、创新创业、购买或者租赁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提供便利。江西省发展改革委透露,《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日前获江西省人大通过,下月起施行。其中,探索实行开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直聘制度。
数据:107家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均占全省80%以上
开发区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引领区。江西现有的107家开发区(含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投产工业企业数占全省70%以上,工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高新企业数均占全省80%以上,对推动江西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开发区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在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指导。
成就:全国第四 江西开发区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透露,省发改委作为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于2018年8月起组织专门力量启动《条例》起草工作,在深入研究、反复斟酌、多次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特别是各开发区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审议稿。
2019年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二审并表决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前后历经近一年时间,立法速度走在了全省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前列,同时江西也是全国第四个出台开发区条例的省份,开发区立法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
亮点:鼓励开发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直聘
记者从《条例》上看到,创新开发区选人用人机制,鼓励开发区实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等相关办法,为人才签证、停留与居留、项目与奖励申报、执业、创新创业、购买或者租赁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提供便利。
另外,探索实行开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直聘制度。
解读:《条例》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江西的特色和亮点?
《条例》作为江西省针对开发区出台的首个地方性法规,与其他省份相比,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江西的特色和亮点?
江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透露:制定出台《条例》,是江西省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务实之举,为把《条例》立成一部具有江西特色、经得起实践检验、管用好用的法规,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能为则为”。《条例》虽然没有直接上位法可以参照,但有关开发区的管理权限、行政执法、财政体制、土地政策等条款,在组织法、预算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中有相应的规定,我们全面研究,统筹考虑,能为则为。例如,关于开发区内的低效等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问题,有意见认为如果放开会增加处置闲置用地工作难度,但我们考虑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相关规定,因此《条例》明确:“对开发区内的低效等存量建设用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收购储备、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主开发等方式进行再开发” “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照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二是“能放则放”。开发区本身就是个改革创新的产物,要进一步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松绑。因此,按照“能放皆放、权责一致、职能匹配”的原则,《条例》明确,应当赋予开发区相应的经济管理权、可以行使必要的社会管理权和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根据开发区的实际需要、承接能力,在权限承接上,留有充足的制度空间。
三是“能细则细”。就是尽可能把政策写到位,做到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比如,在运行机制上,鼓励建立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行和管理模式;鼓励大力引进和撬动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开发区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些条款都很细、很具体,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鼓励地方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鲜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