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那些打定主意想不劳而获的人
就有足够的耐心
这不
南康区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岑某某
利用在该公司精炼车间工作便利采取
"蚂蚁搬家" 方式进行盗窃
一年内共偷走4.23吨(8000余斤)锡锭
涉案金额达50万余元
岑某某系南康区某科技公司精炼车间员工,主要负责车间的点火和温度控制工作,由于车间工作量大,岑某向公司提出要求加工资,但未得到回应。为此,他内心感到不平衡,认为自己工作量大工资却很低,付出的劳动和收入不成正比。
于是,岑某某便动起了歪心思,想着从公司车间里偷一些锡锭带出去卖钱赚" 外快"。锡锭目标太大,要带出车间很容易被察觉,于是岑某某想到一个主意:在每天交接班的空隙期间,将在车间偷来的锡锭放在自己腰间用皮带加以固定,然后用衣服遮挡,等到下班后再带离厂区藏匿至自己的住处。
就这样,岑某某通过" 蚂蚁搬家" 的偷窃方式在一年内共偷偷带走4.23吨锡锭。
2018年 9月,该车间经理接到员工举报称车间内有人偷东西,便组织人员在公司门口进行检查,此时,刚好换班回家的岑某某终于被抓了个正着。但面对公司的质问,岑某某默不坑声,该公司负责人只好向警方报了警。
面对民警的询问,岑某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盗窃车间锡锭的事实。同时,民警还在岑某某的出租房内搜出了大量的锡锭。岑某某对自己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直言自己也是一时糊涂,就想着额外赚点钱。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遂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岑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因" 一时贪念"、"顺手牵羊" 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例数不胜数,晚妹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盗窃引祸患,亲人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