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文文 陈昊 新法制报记者刘宇琦
上班期间,利用中途出来抽烟和休息的时间,多次将手机显示屏幕藏于裤裆处带出车间,连闯安检,一次15片,一天偷5次,14天时间,蚂蚁搬家地盗窃了1000多片手机屏幕。昨日,记者从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对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工人“外八字”过安检
5月,一家生产电子产品工厂的管理人员无意间提到一个怪现象――最近一段时间,进出车间的刷卡器上,一名员工的刷卡记录异常频繁。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保安发现刷卡异常的男子,每到夜班休息时间就会多次出入车间。同时还发现,在进去车间之前,这人走路都正常,可是每次走出车间,他“外八字”明显,十分可疑。
5月18日凌晨2时50分左右,保安特别留意了出来抽烟的李某某,发现他走路十分怪异,于是便对他进行了全身扫描检查,当扫描到裤裆部位时,扫描仪就发出警报。李某某随后被带到了保安室,他央求保安队长并许诺:“假如放过我,我愿意给你们4000元。”
两位保安并未被金钱所惑,而是叫来了李某某的主管,李某某见事情已败露,便非常不情愿地拿出了藏在裤裆内的16片工厂新生产的智能手机显示屏。
事后,李某某的主管对车间的手机屏幕存货进行了盘点,发现丢失了1000多块。按照工厂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把产品从生产线上带出来,员工进出车间需要经过感应门。按理说防控措施做得挺严密,为何手机屏会屡屡被带出工厂?
发现漏洞盗窃千余手机屏
审讯中,李某某道出了实情,他今年29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人,今年入职这家电子产品公司,因贪图手机屏幕带来的高额收益,便起了邪念。
在上下班过安检口时,李某某发现一个漏洞――保安在安检时,不会注意裤裆处的响声,并且认为响声都是裤子上的金属拉链造成的。于是他便想如果把手机屏幕放到裤裆处,便不会引起保安的怀疑。有一次,他偷了两片手机屏幕捆绑好塞在裤裆处,顺利通过了安检。
一次得手后,李某某便越发胆大了,接下来他接二连三地偷窃手机屏幕,带出车间后藏于一楼鞋柜内,之后趁没人注意带回住处。
由于每次带十几片手机屏幕很重,于是,就出现了保安看到的场景――李某某进门走路正常,出门却走路畸形,变成“外八字”。就这样过了14天,最终他的行为还是被发现了。
李某某被抓之后,民警在李某某的住处搜出了900余块手机屏幕。经初步调查,李某某从今年5月左右开始作案,共计盗窃手机显示屏1000余片,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近日,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该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