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10月28日上午,江西桑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桑海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同时也是该公司为职工兴建的危房改造项目――新祺周花园的业主投诉:临近收房,单位违反此前签订的“认购协议”约定,要求他们在协议约定的基础上加价180元/平方米购房。此举引起业主不满。
事实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交房前提出加价引业主不满
桑海开发区国药北大道西侧新祺周花园临近交房。业主欢喜的心情夹杂了不快与不满:“2014年破土兴建,2017年交房是合同约定的,期到房却没能如期交付,我们没有去怨言。往后拖两年到了现在,突然一道口头通知下来:每平方米加价180元,补交才能领到钥匙。他们给加价找了一个似乎正当的理由:物价上涨。”
加价通知在业主中迅速引起波澜,质疑声不断,在他们看来,以“物价上涨”作为加价理由荒唐得得站不住脚,是违反合同约定行为,“购买价格应遵照合同,哪有想变就变的道理?”
10月28日下午,新祺周花园门口插满彩旗,营造出欢迎业主入住的喜庆场景。来看房的业主零零星星地进出,提到加价一事,记者随机采访的数名业主的话里无奈和不满交织:“这是单位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很低的价格,解决了我们员工的住房问题,客观说来在这一点上我们感激单位。只是,加价这件事会让我们觉得有失诚信,应该说是属于违约的行为。”
记者看到两份业主的“认购协议”,显示单价各为1663元/平方米、1888元/平方米。“与周边商品房单价在5000元左右相比,我们这个房子价格确实非常低,但我们认为这不能成为违约加价的理由,哪怕起初把价格定得高一点,也比事后来违约加价更能让我们接受。”有业主表示道,尽管他们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得房子,但违约加价之举仍让他们感觉不适,业主中微词频频。
另外,物业管理的问题也是业主议论的话题。业主提到两点:“我们不理解为什么要指定物业公司进驻,而不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物业公司?这一点使得我们更能理解,我们的物业费为什么高出周边小区0.2元至0.5元,我们却拿它没办法。”
桑海集团公司:基于协议约定内容变换了收费方式
记者查询到,新祺周花园是经过公示的“桑海集团2013/2014年危房改造集中新建项目”,资金来源为集团配套及职工群众自筹解决。
10月28日下午,桑海集团公司对外联络处处长李卫革告诉记者,最近他们确实提出了每平方米加价180元的方案,但并不是凭空无理由的违约之举,而是基于与业主签订的“认购协议”变换一种方式收费。
说着,他拿出了一份“认购协议”范本给记者看,与业主提供给记者的“认购协议”格式内容一致,其中有一条这样约定:“乙方(业主)于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如:前期物业管理费(物业收费标准待定)、水电初装费、天燃气初装费、电视网络初装费等个人费用(详见后期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李卫革指着以上约定解释道,加价部分就是根据该条约定做的改动,我们将协议中约定的“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进行了综合计算,得出将每平方米加价180元均摊给每户业主,差不多与“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能持平,所以提出以加价方案来替代“认购协议”的约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