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链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九江比南昌跑得快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记者李逊、焦俊杰报道: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市民对于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此前,本网记者曾关注南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现状,引起了南昌市相关部门的重视。
11月5日,记者获悉,近日,南昌市印发《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由所有受益业主承担,可通过3种方法筹集资金。政府根据住宅层数不同分别给予相应财政补助,最高可补贴10万元。
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根据《意见》,南昌市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加装电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电梯加装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符合加装条件;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
《意见》规定,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还应当征询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南昌市城区适用范围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区、湾里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可参照执行。
可通过3种方法筹集资金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由所有受益业主承担。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1、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2、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3、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