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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六部门下发通知 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时间:2020-03-09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王纪洪、记者郑周报道:3月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住建厅、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江西监管局、江西省委网信办等6部门发出通知,重点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加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管理。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2020年底前仍未按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将其违规经营情况推送至全省公共信用平台,并公开曝光。对2020年底前仍未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允许其发布房源信息,已上线的房源信息一律清理下架,网信部门对违规经营的网络信息平台进行依法处理。

通知要求,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已完成房屋网签备案联网的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即时办理网签备案。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可采取责令整改、约谈告诫、暂停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媒体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通知强调,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查处、矛盾纠纷调处的协调机制,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对房源信息发布、租赁服务收费、租赁服务收费、租赁房屋安全、租赁金融业务、租赁企业等监管力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巩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治理成效,切实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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